Categories 相關從業員 優化架構是否適用於在香港臨時工作的個人? 優化架構是由私人財富管理從業員自願參與的計劃,私人財富管理機構應自行決定擔任香港臨時工作的從業員是否須符合優化架構的基準。一般而言,一次性在港出任為期數月的從業員不必達到優化架構標準。 ← 優化架構是否涵蓋財富顧問/信託專家? → 如何界定個人是否優化專業能力架構下的相關從業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