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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從業員

如何界定個人是否優化專業能力架構下的相關從業員?

相關從業員乃指受聘於私人財富管理機構的私人財富管理業從業員,擔任面向客戶的職能,就提供證券交易及意見的服務,及/或投資組合管理服務的過程中向客戶作出個人化或特定的招攬或建議。

面向客戶職能乃指就提供證券交易及意見服務,及/或投資組合管理服務過程中直接接觸客戶及向客戶提供特定的招攬或建議的私人財富管理業從業員,如客戶經理或投資顧問等。

在非公會會員機構獲得私人財富管理面向客戶的工作經驗,必須提供證明以顯示在獲取經驗期間,該機構(或機構部門)現正或曾經專門為私人銀行客戶提供服務 ,方可獲優化架構認可。

私人財富管理機構可參考「相關從業員」定義,以了解職銜、主要職責及所需專業能力等條件,以確定負責面向客戶的職員是否優化架構所涵蓋的相關從業員。

若有關員工須執行「相關從業員」定義所述的大部分職責,可能獲歸類為「相關從業員」。

出任客戶經理及投資顧問等職位的從業員若執行「相關從業員」定義所述的大部分職責,則該等從業員很可能獲歸類為「相關從業員」。出任交易員或產品顧問等職位的從業員若未有執行「相關從業員」定義所述的大部分職責,包括直接向客戶提供投資想法或建議,則通常不會被歸類為「相關從業員⌋。 任職為私人財富管理助理的個人(包括但不限於客戶經理助理)不被視為優化架構下的「相關從業員⌋,因此不符合豁免或「註冊私人財富管理師」認證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