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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私人財富管理師(CPWP) 認證

通過考試途徑,申請註冊私人財富管理師(CPWP)認證須符合那些條件?

在申請CPWP認證前必須符合兩個條件:

  • 於最近5年於私人財富管理機構至少有三年作為相關從業員的工作經驗; 及
  • 在優化專業能力架構單元1及單元2的所有考試卷取得合格。每張試卷的成績用作申請CPWP認證,由考試日起計五年內有效。

符合上述兩個條件的相關從業員則具備申請CPWP認證的資格,惟申請人必須於考試成績到期日起計,不遲於三個月內向私人財富管理公會提交申請。

以下為有關申請CPWP認證的考試成績到期日說明:

說明一:

– 假設申請人持續以相關從業員身份工作

例子1例子2例子 3
目前以相關從業員身份出任的職位:
如:客戶經理/投資顧問
目前以相關從業員身份出任的職位:
如:客戶經理/投資顧問
目前以相關從業員身份出任的職位:
如:客戶經理/投資顧問
單元1
試卷1的考試日期
2015年4月1日2022年9 月1日2015年4月1日
單元1
試卷2的考試日期
2016年6月1日2016年6月1日2023年10月1日
單元2的考試日期2018年9月1日2018年9月1日2018年9月1日
考試成績是否有效用作申請CPWP認證?

符合上述兩個條件的時期為: 收到於2018年9月1日舉行的考試成績後,至2020年3月31日(即由2015年4月1日起計5年有效期)

須由2020年3月31日起計不遲於三個月內向私人財富管理公會提交申請


申請人須重考單元1試卷2並取得合格
符合上述兩個條件的期限為:收到於2022年9月1日舉行的考試成績後,至2023年8月31日(即由2018年9月1日起計5年有效期)

須由2023年8月31日起計不遲於三個月內向私人財富管理公會提交申請


申請人須重考單元1試卷1及單元2試卷並取得合格
符合上述兩個條件的期限為:收到於2023年10月1日舉行的考試成績後,至2028年9月30日(即由2023年10月1日起計5年有效期)

須由2028年9月30日起計不遲於三個月內向私人財富管理公會提交申請

說明二:

  • 假設申請人於參加考試時並非以相關從業員身份工作,但後來以相關從業員身份工作
例子 1例子 2例子3
目前工作並非相關從業員:
如: 助理員工
目前工作並非相關從業員:
如: 助理員工
目前工作並非相關從業員:
如: 助理員工
單元1試卷1的考試日期2015年4月1日2015年4月1日2021年4月1日
單元1試卷2的考試日期2016年6月1日2016年6月1日2016年6月1日
單元2的考試日期2018年9月1日2018年9月1日2018年9月1日
開始以相關從業員身份工作的日期2017年1月1日2018年10月1日2020年11月1日
符合三年相關從業員工作經驗的日期2019年12月31日2021年9月30日2023年10月31日
考試成績是否有效用作申請CPWP認證?

符合上述兩個條件的期限為:由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3月31日(即由2015年4月1日起計5年有效期)

須由2020年3月31日起計不遲於三個月內向私人財富管理公會提交申請


由於申請人在符合三年相關從業員工作經驗期間,其單元1試卷1及試卷2合格成績已超過5年,因此申請人須重考並取得合格

符合上述兩個條件的期限為:由2021年9月30日至2023年8月31日(即由2018年9月1日起計5年有效期)

須由2023年8月31日起計不遲於三個月內向私人財富管理公會提交申請


由於申請人在符合三年相關從業員工作經驗之期間,其單元1試卷2及單元2合格成績已超過5年,因此申請人須重考並取得合格

符合上述兩個條件的期限為:由2023年10月31日至2026年3月31日(即由2021年4月1日起計5年有效期)

須由2026年3月31日起計不遲於三個月內向私人財富管理公會提交申請